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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校长套取288万伙食费 248万用于发福利

[2016-01-11 18:13:53]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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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11日消息,广西兴安县实验小学食堂通过虚增成本开支,虚造账目,套取学生伙食费288.58万元,其中以各种理由发放教师福利24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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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兴安县纪委将唐某和马某的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兴安县检察院依法处理。10月,兴安县教育局对唐某和马某作出了撤职处分决定,并调离实验小学,等候下一步处理。兴安县教育局原局长黄某和该局原党组书记蒋某,对所辖实验小学食堂监管不力,导致学校套取并私分学生伙食费,且对监察建议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2015年12月,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措施:食堂整改后每天公示采购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桂林市纪委在全市下文通报了唐某、马某的违纪问题。1月4日,有关网帖出现后,兴安县纪委也回复说明了相关查处情况,并表示对实验小学相关人员的违纪行为决不姑息,坚决予以查处。

  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兴安县实验小学食堂存在制度不全、监督不力、学校领导及教师法纪意识淡薄,导致食堂变成学校领导及教师福利的“小菜园”。但调查中也暴露出一个现实问题,学校老师要从食堂挑送饭菜到教室分发,付出了劳动,但按相关规定又不能领取相应补助,这个问题在多地学校都存在。

  1月8日,记者来到兴安县教育局采访时,该局正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开会,会议的主题就是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据兴安县教育局副局长唐卫红介绍,1月10日,新任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一上任,就带领班子把全局工作的重心放在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整治工作上,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收入支出、物资采购、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

  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坚持“公益性”原则,重新制定全县新的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和模式,将学校食堂的开支纳入学校的财务正式报表,规范化管理。

  唐卫红说,实验小学食堂违纪问题被查实后,县教育局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重组,任命了新的校长。该校食堂2015年4月发生火灾烧毁,经重建后于2015年12月29日重新开办。目前,学校食堂能严格按照“零利润”的纪律要求进行管理,食材采购坚持每天公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定期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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