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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局长涉嫌盗用歌声案开庭:辩称系职务行为

[2015-10-28 14:41:55] 来源:澎湃新闻网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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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两年来,青年女歌手芦菲一直奔忙在维权路上。四川省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涉盗用芦菲原唱歌曲《水墨平昌》声音案引发全国关注,2015年7月10日,澎湃新闻对此事独家披露。目前,该案有了新进展。

女副局长涉嫌盗用歌声案开庭:辩称系职务行为

  发现自己的歌曲被盗唱,原唱女歌手芦菲收集了一编织袋的证据。

  法庭上,歌手芦菲看上去很疲惫。引人注目的是,母女俩将收集的一编织袋证据扛进了法庭。芦菲告诉澎湃新闻,这些证据至少有5公斤重,有光碟和纸质材料。

  芦菲29岁,吉林省白山市人,2011年毕业于吉林省艺术学院声乐表演专业。

  她说,《水墨平昌》是她2012年10月受吉林作曲家富大华之约演唱录制的,由聂正罡作词、富大华作曲。同年12月,聂正罡将《水墨平昌》歌曲报送参加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城市形象主题歌评选,报送后石沉大海。

  2013年5月10日,芦菲偶然在网上发现她原唱的歌曲《水墨平昌》入选了,但歌名被篡改为《江口水乡》,演唱者变成了周莉萍。演唱视频上传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19时40分。平昌县政府官方网上也有她录制的《水墨平昌》,演唱者仍注明是周莉萍。

  原来,早在2012年12月,芦菲演唱的《水墨平昌》被报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评选活动后不久,便从全国众多参选作品中脱颖而出,还被改名《江口水乡》,确定为该县城市形象主题歌。

  更令芦菲气愤的是,未经其授权同意,2014年4月25日,平昌县人民政府承办了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江口水乡》再次出现在屏幕上。芦菲称,尽管现场舞台上演唱者为周莉萍,但歌曲(指《江口水乡》)全是她的声音。舞台上的周莉萍,仅仅是伴随播放的音乐对嘴型。

  芦菲打听得知,周莉萍29岁,是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经平昌县人民政府推广,由周莉萍假唱的《江口水乡》先后在全国四十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站上传播,最高点击达24万人次。

  歌曲《水墨平昌》作曲者富大华出具的证明称,芦菲是歌曲《水墨平昌》的原唱、首唱。

  芦菲告诉澎湃新闻,她曾多次找到平昌县人民政府及周莉萍本人,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

  2014年5月13日,负责牵头组织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的平昌县文化馆承认,在开幕式上盗用了芦菲演唱的歌曲《江口水乡》声音,同时未经其授权便在平昌县政府官方网站、平昌县电视台等媒体上播放,在法律上,平昌县文化馆及相关单位侵犯了歌手芦菲的名誉权。

  经协调,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一致协议,由文化馆赔偿15万元。

  对于这一赔偿协议,芦菲认为,仅是对盗用《江口水乡》歌曲原唱声音做出赔偿,并未涉及其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去年11月8日,她一纸诉状将平昌县人民政府和周莉萍列为共同被告推上法院被告席,要求包括表演权在内的赔偿共计500万元,同时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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