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个事情不仅耽误了我读书,还毁了我的家庭,牵连了我的父母。我是出来了,但是案子至今没撤销,而且我的父母还在里面关着。”一道围墙始终横亘在这家人之间,隔绝着他们。依此,宋争光向法院申请了两千余万元的国家赔偿。
他要求,周口中院赔偿他被羁押2354天的赔偿金517220.8元,51个法定假日未回家的加班费共计11103.72元,672个双休假日未回家的加班费共计147777.39元。此外,因为他的腿被刑讯逼供至骨折,取保候审后去医院治疗,至今仍有影响。因此,他要求赔偿治疗费和伤残补助费5万元。
就精神抚慰金,宋争光要求,周口中院支付他被羁押2354天及父母帮他维权两次被判刑的精神抚慰金共计2016万元。在他看来,哪怕是这个数额,“也弥补不了对我们家的伤害”。
2月1日,宋争光收到了河南周口中院的立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称,他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