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男子莫名成通缉犯被拘20天 检方证据不足不批捕

[2016-02-04 14:36:48]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大亮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在宁夏银川工作的刘秦凯被陕西西安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20天后获取保候审。当天,西安雁塔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其不批捕。

  昨晚,在宁夏银川工作的刘秦凯被陕西西安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20天后获取保候审。当天,西安雁塔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其不批捕。此前,多名同事曾向西安警方证明他无作案时间。刘秦凯称自己被关“莫名其妙”,将要求西安警方赔礼道歉。

  涉嫌诈骗 银川男子被西安警方拘留

  刘秦凯是银川一家证券公司的职员。今年1月14日,他准备去见一名客户,下午1点多,离约定时间还有两个小时,他就已赶到客户所在地附近,于是到银川市民族北街一家网吧上网看行情。

  刘秦凯称,他登记完身份证后上网,约半小时后,两名便衣民警找到他,核实他的信息并出示警官证后,给他戴上手铐,把他带上警车。“上车后说他们是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我是在逃人员,涉嫌诈骗,之后把我拉到派出所,一个多小时后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

  在火车站派出所期间,民警找他做过一次笔录,问他关于一起去年7月24日晚发生在西安的诈骗案。“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没做过这些事,确实什么都不知道。”在看守所期间,无人提审他。

  1月21日,西安来了3名民警,将刘秦凯带走,坐火车于22日上午9点多抵达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派出所。“白天有两个男的来辨认,都说是我做的。晚上有一个女的来辨认,我不知道她的辨认结果是什么,没专门给我做笔录”。在派出所期间,民警也找他做过一次笔录,“还是问是不是我干的,我说不是我干的,但感觉他们认为我说话不老实,他们觉得事情不大,说我认了也没什么,像我这种死活不认罪的态度很恶劣”。

  刘秦凯于1月23日中午被送到西安市看守所,之后再未被提审,“警察只是给我拍了照片,可能是用来做比对”。

  刘秦凯提供给记者的《拘留通知书》显示,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于1月14日17时将涉嫌诈骗罪的刘秦凯刑事拘留,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通知书的落款日期是2016年1月21日。

  出差培训 同事证明其没有作案时间

查看更多:看守所   诈骗   监控   逮捕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