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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改委官员28个月 平均每天贪污近万元

[2015-10-28 22:05:20] 来源:腾讯新闻 编辑:海章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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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小普,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40万元。

       在外人的眼里,张小普的人生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处处是鲜花和掌声——16岁下乡插队,17岁入党,21岁任公社党委书记,30岁走上处级领导岗位,44岁任副厅级领导干部,49岁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此外,她还获得过“省优秀女领导干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头顶着太多令人羡慕的光环。

  然而在距离退休的最后几年,她却在金钱和权力的诱惑下,在补偿心理和侥幸心理的共同作用下,理想信念之柱轰然坍塌,思想深处发生“蜕变”,踩着腐败的滑轮,迅速地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2014年9月,其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审查,后被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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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7岁的张小普被任命为省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没能接任上发改委主任,而且退休在即,这些使她产生了极度的失落心理,人生信条也发生了急骤变化,心底的防线一朝打开,心里的贪欲便日益膨胀。

  据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职业生涯的最后几年,张小普疯狂敛财,此时的她全身上下名牌服装,珠光宝气,名包、名鞋动辄上万元。在省发改委担任领导期间,张小普负责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令人吃惊的是,她竟然将自己家里一应生活开支,悉数拿到单位公款报销,经查她将50余万元个人消费支出,在单位财务进行了核销,其中包括她儿子在沈阳万豪酒店结婚发生的92000元费用,也在她本人的授意下,由相关人员以公款消费的形式进行核销。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间,张小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以及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累计金额达到近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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