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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少年接种疫苗致瘫 法院撤销136万补偿补助

[2016-02-16 11:18:08] 来源:搜狐新闻 编辑:大付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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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10月,王红军父子搬进了韩家庄子村的棚房。初到时,地上堆着砖头和动物粪便。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王红军家差点拿到的136万元补偿补助再次泡汤。

  5个月过去了,2013年10月,伊犁州医学会给了王红军第二份鉴定。这次有8页纸,他一页一页翻,末尾结论印着“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这回,轮到疫苗生产企业不同意了。隔了4个月,新疆医学会做了第三份鉴定,结论变成“不能排除异常反应”。

  王红军拿起电话就问:“要么是异常反应,要么不是,什么是不能排除呢?”一个平静的男声答:“这是术语。”后来,又有人私下解释:“不能排除有关,意思就是有关。”

  他相信地挂了电话。

  QQ群继续有新家长入群,对话每次都在反复:鉴定是有关、无关、不能排除,还是偶合?小孩什么病,现在状况怎么样?王红军很少发言,“我不太懂”,他又对着报告琢磨,早知要接种这个疫苗,他肯定拒绝。

  然而,谁都无法预料,“恶魔抽签”会不会抽到自家。

  没有和王红军商量,卫生局直接对疫苗企业作出处理决定,补偿25万元

  2014年3月,王红军找到了霍城县卫生局。他原以为,有了鉴定,事情会好办得多。

  群里的一些家长暗暗觉得可能没这么顺利。

  直到今天,王红军捏着霍城县卫生局两页纸的处理决定,依然一肚子怨气,“没有和我商量,卫生局直接就对疫苗企业作处理决定了”。

  按照这份处理决定,王红军家可以拿到残疾生活补助费25万元,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伤残用具凭医疗机构的证明计算。

  苟先芬也从贵州当地卫生部门拿到了一份补偿协议。不同的是,卫生部门曾与她协商,双方最终签订的是协议,而不是单方作出的决定。小孩病情相近,她获补偿133万元。

  从未进过法庭的王红军,此刻被推到诉讼的起跑线上。

  彼时,儿子病发快两年,王红军的葡萄仿佛也受到疾病感染,显现颓势。2014年除夕,王红军从新疆跟车到福建,处理2013年来不及卖的葡萄。他记得,还没出新疆,司机就下车放了一串鞭炮庆祝过年。

  此行王红军共拿到10万元,除去3万元车费,2.7万元冷库钱,入场费7000元,还有3万元是代别人卖的,七七八八扣下来,自己只剩两万元多了。

  “2014年更不行了。”王红军叫苦,葡萄卖价继续下跌,他连农药钱、化肥钱都欠着。

  葡萄好像真的和他较上劲了,那两年,每卖一回,几个月后儿子的腿就骨折一次。他猜,可能是骨头变脆了,儿子上身移动的时候伤了腿;他又自责,是不是给儿子翻身擦洗的时候太用力,扭到了骨头。

  这些猜测没有结论,每一次,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的腿肿起,再送到医院打钢板。打了两轮之后,儿子的腕、膝关节像卡住一样,任王红军怎么摇也动不了。

  2014年秋天降临的时候,这个农民收获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判决书。霍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红军家共可以获得120万元补偿和补助。该金额比县卫生局的决定多了数倍。

  王红军觉得太少,上诉;企业觉得太多,也上诉。

  2015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裁定,一审判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2015年7月,霍城县法院一审再次判决王红军获得补偿补助136万元。

  “算了,就这样吧,先给孩子看病吧。”王红军决定不上诉了。

  企业上诉了。他们认为,自己生产的疫苗合格且经过国家批准,不存在过错。

  他们还有一个理由是,行政机关已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法院也判决,将出现一个纠纷产生两个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的局面,“但两个结果的赔偿(应为‘补偿’——记者注)金额相差达4倍之多”。

  事情还在拖着。法庭之外,每当王红军看到医疗广告,无论扎针还是敷药,总会多瞧两眼。一家医院曾说推出了针对脊髓炎的“干细胞疗法”,王红军跑过去,问:“能不能我把钱掏了,你保证小孩恢复部分功能,哪怕大便或者小便恢复正常?”

  “没保证。”

  “那多少钱?”“十几万。”

  “如果都没效果,退不退钱?”“不退。”

  他本想多问会儿,但算了算家里的钱,还是默默离开了。

  二审法院撤销了136万元补偿补助,他找县卫生局,卫生局代理人劝他申诉

  韩家庄子村陌生的新家里,一切陷入循环。

  每天起床,王红军打开8年前买的电脑,给儿子播租来的电视剧光碟。他往锅炉加火,让屋子更暖一些。接着,他到隔壁鸽舍,抓了好几把玉米喂鸽子。

  太阳升起一两个小时后,合伙人的妻子带着她的3岁小孩进屋了。除了王红军,小喆只和这对母子说话,其他人一来,他便低头不语。要在过去,如果认识,他准会叫出名字。

  “小喆喜欢和我在学习机玩魂斗罗,总是他赢得多。”合伙人的妻子说,有时,他也爱对着手机自拍,或者在葫芦上画画。

  在这住了4个月,2016年1月18日,伊犁州分院二审再次撤销原判,驳回王家的起诉。

  法院认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理由是,《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受种方可以请求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处理,并且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

  在法院看来,小喆发生疫苗异常反应的事实已由霍城县卫生局确认,其补偿应由该局处理,法律规定具有排他性,故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然而,受访法学学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县卫生局针对补偿作出的处理决定,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只不过,判决要考虑已经支付过的那部分补偿。

  “虽然说有点心理准备,但还是挺意外的。”消息传到QQ群,苟先芬感慨。

  王红军说,当他回县卫生局商量解决问题时,卫生局又试图把他推回法院。

  1月2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随王红军再次前往霍城县卫生局。上午11点,王红军开着借来的破车,接上卫生局委托代理人,朝该局驶去。

  代理人上车,马上掏出手机,翻出一篇报道,逐字念了起来:“你看,你找的律师、记者都建议你去法院申诉,你去申诉吧。”他说,如果申诉,卫生局可以提供经费。

  “申诉失败怎么办?”到了办公室,王红军问。代理人说,失败了,卫生局就跟县里汇报,“现在给政府没法汇报,因为程序还没走完”。

  一旁的医政科主任说话了:如果想在卫生局解决,依旧是按照2014年4月的处理决定,如果不同意,可以走行政复议。

  “25万的那次?”王红军裹了裹旧羽绒服,转着桌上的笔,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下楼,钻进了破车,狠狠关上了门。

  他害怕去法院了。家里老人事发后经常流泪,睡眠也少了,但开庭时从不旁听,“我们是农民,你和公家搞,搞不过的。”家里老人担心,“对你不好。”

  他总是坚持:“有这笔钱,我能找一个护理,照顾好他,或者让他去医院做个康复,让他在有生之年开心快乐就好,让他心里不遗憾,好歹我这个做父亲的没有放弃他。”

  “可是我现在拿什么给他治疗?我也想让他好好治疗,不管希望大不大,只要有希望。”王红军父子在棚房里过完了2016年春节。

  临睡前,他又掏出枕头下压着的520页的书,书名《人性》。他一下翻到第127页,上次看完折起的地方,“人性,我想看看,书里面说得准不准”。

  曾经,有人告诉他一个“土办法”:把瘫痪的孩子带到县卫生局门口,闹一闹,说不定补偿补助就来了。

  王红军拒绝了,他说:“我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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