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汉中中院对张扣扣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根据汉中中院一审结果: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这一宣判结果,汉中中院也在判决书中给出了认定理由。法院认为,张扣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故意焚烧他人车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宣判后,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陕西省高院发布开庭公告
4月8日,陕西省高院发布消息,将于11日9时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