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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种660株罂粟获刑 并持有3颗罂粟种子

[2019-04-28 11:36: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网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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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55岁的宁某因在丰台某小区绿地内种植660株罂粟,并持有3颗罂粟种子被公诉。4月25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宁某当庭表示:“知道是罂粟后也害怕,但没舍得铲,想等熟了炖肉吃,现在后悔死了。”

  宁某犯罪事实清楚,但鉴于其在被举报后到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种植罂粟目的不是用于吸食和销售,故建议判处宁某有期徒刑一至两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院当庭判处宁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宁某当庭决定不上诉。

  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即涉罪

  法官助理杨堃表示,罂粟、大麻等植物作为提取毒品的原植物,属于严禁种植的范围。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凡是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大麻5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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