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心酸!八旬老母状告四个儿 求讨每月百元养老费

[2015-11-03 06:53:34] 来源:网易 编辑:李树柳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八旬老妪状告4个儿子“我要告我的4个儿子,我快生活不下去了。”今年8月,崇州法院怀远法庭里来了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老人情绪有些激动,拉着法院工作人员的手,一直哭诉自己的委屈。

  除了物质义务子女更应在精神上赡养老人

  本案的主审法官代建认为,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除此之外,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到了精神赡养问题,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子女,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如果有条件而不回家探望父母的子女,父母一旦起诉,法院应该受理。并根据老人合理的精神诉求,判令子女履行精神赡养的义务。

  同时,代建认为,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在家庭关系等情感方面的作用有限,家庭情感又非常复杂和微妙,法律虽然可以强迫履行义务,但不能根治,这就需要各方面进行协调,“子女们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父母,别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在’时,造成永远的遗憾。”

查看更多:八旬   老母   状告   四儿   求讨   养老费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