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这个审批通过的几个月前,2013年10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才刚刚发布,钢铁,水泥等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一个属于国家重点管控的去产能行业,如果在审批上缺少了必要的手续,当地多个部门真的就敢于给这样的矿场进行审批和备案?这份至关重要的地质影响评估到底有还是没有呢?
按照国家规定,矿场的审批材料必须进行公示。记者几经周折,在广东省惠州市国土局的官网上,找到了这份上窝石场的公示材料。
材料不仅包括了上窝石场的各项基本信息,还专门请第三方机构,对石场扩建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影响,做了细致的分析评估。评估报告明确写到:
“因地下水下降,可能会引起井水下降或干涸。”
“基础的建筑因为不均匀沉降产生裂缝、开裂现象。”
“地面塌陷。”
不仅如此,报告还写明:罗洞村受影响较大,建议搬迁为主......
带着这份报告,记者再次来到了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记者:您看这份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吗?我是从惠州市国土局的官网上下载的。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旋志豪:不是很清楚。
记者:那从您的专业上,您知道采石场可能造成的地质方面的影响吗?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旋志豪:现在已经发生了,还是要治理的。这个文件我没看过,真没看过。
就在记者展开调查的同时,龙门县正在进行的地质勘测有了初步的结果:地面塌陷确系地下水下降诱发的,由上窝石场的开采作业导致。目前,更进一步的勘测还在进行当中。
而实际上,早在扩建之初,一份采石场可能会对当地地质造成影响的评估结果,已经提交给了当地国土部门,至今还挂在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官网上,是什么原因让当地主管部门选择忽视了这份评估报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