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不得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不得携带容易造成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卫生的物品;
不得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不得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
不得在车站、车厢使用折叠自行车、各类滑板车、自动平衡车、滑轮鞋、滑板等,不得携带充气气球进站乘车。
根据《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共五项,包括:采取违规进出闸机、伪造变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除婴儿、病人外,在列车车厢内进食;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
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将其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行为人若想采取补救措施,可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此外,自然人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误的,可以向市交通执法部门申请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复核,市交通执法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