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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公厕强奸幼女被捕 法院判决6年监禁

[2015-10-20 21:13:31] 来源:网易 编辑:王春雪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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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5岁男子赵某大白天在闹市区公厕解手时,以帮7岁幼女洗手为由将其拉入男厕实施强奸。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年。

  赵某系南宁铁路局柳州机务段职工,2015年春节回到河池市金城江老家过年。2015年2月22日下午,赵某到河池市金城中路二巷二号的百货大楼巷道二楼公厕内上厕所,看到正独自一人从二楼公厕走下来的7岁被害人小花(化名),遂生淫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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