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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闹市现“裸女”游街 臀部印二维码

[2015-11-04 11:11:16] 来源:中国青年网 编辑:李树柳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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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中午,近十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子,现身朝阳区建外SOHO,为一款社交软件做宣传。近十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子,昨日中午现身朝阳区建外SOHO。她们臀部及腰部打着一款社交软件广告,引发市民围观拍照。

  焦点

  “裸游”营销涉嫌违反新《广告法》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师认为,昨日中午建外SOHO广场上的“裸游”营销行为,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相关规定。

  新《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九条亦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

  “上述广告行为,与良好风尚恰恰相反,尤其对未成年影响较大。”曹寒冰称,新《广告法》第10条还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他认为,上述行为应当按广告法相关措施处罚,“此次‘裸游’营销行为,轻则可以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话,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曹寒冰认为,相关部门应落实备案管理制度。如有企业要举办促销或营销活动,警方应约见主办单位负责人并签订责任书,“还要派人进行风险评估,配以安全保障和安全措施,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一样不能举办。”

  声音

  “低俗营销”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当前“低俗炒作”现象不乏商家授意,通过策划低俗新闻当噱头,大打“擦边球”。

  去年年底,国家网信办首次对APP软件发出“禁止令”,移动社交软件“友加”由于屡次利用带有色情低俗色彩的虚假新闻营销炒作,被责令整改、通知下架,这也表明了国家网络监管部门对网络低俗炒作的鲜明态度。

  长期研究互联网产业的艾媒咨询董事长张毅表示,如今企业的宣传渠道多样,具有多元化特色的社交媒体成为了传播的新生力,新媒体在展现传播力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低俗炒作”“低俗营销”之风屡禁不绝。

  张毅认为,互联网营销要讲创意创新,但不能逾越法律底线。狙击“低俗营销”“低俗炒作”需要行业内部加强自律。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唐远清认为,这是种“恶意营销”“低俗营销”,是当前病态商业环境下的产物。在目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在短期内获得关注,但大部分人都会给予差评。“这种营销效果有两面性,虽然有知名度,但品位差,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弊无利。”

  盘点

  那些“博眼球”的营销

  警察“大战”斯巴达男

  7月22日,北京国贸,几十名露两点的外国男子走上街头,立即引起围观。被称为“三里屯斯巴达勇士”。后来得知,这也是北京某甜品店的街头推广活动。

  马桶美女吸引IT男

  3月,北京中关村、望京等IT人士集中的地方,一群着装清凉的长腿美女手拿模型手机,带着马桶出现,引导路人扫描她们手中和身上的二维码。据悉,这群美女是为某招聘平台的活动做推广。

  比基尼美女助阵开盘现场

  10月,河南驻马店市某国际广场盛大开盘,请来数十位中外比基尼美女为“准业主”提供星级服务。现场多名中外美女端着果盘饮料穿梭在人群中。

  裙子越短打折越多

  8月,南京一家火锅店推出了促销活动:穿短裙吃饭能打折,裙子越短,折扣越大。裙子在膝盖往上10-15厘米,打8.5折;16-20厘米,打7.5折……每5厘米划为一档,共有6档,最高2.5折,这需要裙子下摆至少距离膝盖35厘米。

  “小三房”广告放学校门口

  6月,四川德阳一房产公司在市内公交车站打出广告,广告语是“世界那么大,我要小三房”。有市民反映,这个广告连学校对面的公交车站也没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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