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中间又有个小插曲,继外婆在2017年去世了,王女士母亲的兄弟姐妹转继承了继外婆的份额。王女士的母亲有同母同父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同胞弟妹在继母之前过世,留下了9名子女,这9人与王女士母亲同父异母的弟弟,成了另外的10名继承人。虽然占的份额不多,但都是法律上的继承人。
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最好的方式是遗嘱公证
看到如此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你是否觉得头大?不仅各种证明文件需要跑断腿,光是“集齐”这么多人就并非易事,何况还要讲明情况并说服众人放弃继承。
公证员说,如果这17人中存在不愿意放弃继承的人,那么这套房子就会出现多个共有人的情况。如何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最好的方式是遗嘱公证。
据了解,如今立遗嘱的平均年龄趋向年轻化,很多四五十岁的中年人都到公证处立下遗嘱,这些人多为外出经商或旅游,为防发生意外后财产纠纷,所以会提前立好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