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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儿数十载非亲生 起诉前妻和情夫获赔62万

[2015-11-04 21:42:55] 来源:综合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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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养育儿子数十年,通过亲子鉴定方知非非亲生。于是,男子将前妻与孩子生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3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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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法

  夫妻之间负有忠实义务,应当互相尊重。本案中蓝女士与梅先生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已经使黄先生的物质和精神遭受相当大的损害,受害方可以据此追索抚养费、申请精神赔偿。

  一、对养育他人子女后向孩子生父生母追索抚养费应如何计算?

  答: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其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结合本案实际,应以孩子成年当年度上海城市家庭人均消费性年支出为标准计算的基础上,再酌情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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