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侦查三大队民警 罗兴汉:犯罪嫌疑人他应该是有一些找法律相关人士给他出谋划策了,然后他这个合同里面,就分布的非常详细,让被害人给这个犯罪嫌疑人签授权书,还有签车辆的一些质押合同,还有买卖合同,就是说相当于被害人把这个车辆的所有权的问题全部都交给了犯罪嫌疑人,而且他这个时间上面是空缺的,所以说如果他把时间填完整的话,正常签署的话,这个东西是有法律效力的。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犯罪团伙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确,而且在具体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内部分工非常明确。
牡丹江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侦查三大队民警 罗兴汉:分工非常明确,有专门的去跟被害人沟通的,还有就是专门的去验车、去藏车的,还有一些人跟犯罪嫌疑人在一起,装腔助威的这种的。
经过缜密侦查,警方确认,这个犯罪团伙就是以仁义车行作为伪装,用汽车无抵押贷款为诱饵,专门实施套路贷诈骗,而他们作案的手段已经具有明显的黑恶性质。
牡丹江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侦查三大队民警 罗兴汉:有很多被害人,为什么宁可交违约金,也不敢说其他的东西,就是因为他们找到犯罪嫌疑人郑金辉的时候,郑金辉就会说,说我自己在牡丹江黑白两道都是有认识人。然后说自己是比较狠的,而且说他有一些小弟都是身上有纹身之类的,以这种方式假装自己是一个有黑社会性质的一种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