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深圳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当地从14日起开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后的首次控烟执法,监督对象是新版《控烟条例》中首次纳入禁烟范围的公交站台,执法现场共有6名烟民被罚,罚款50元。
其中包括1名电子烟烟民,这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
新版《控烟条例》于10月1日起实施,规定深圳禁烟场所从七类增加至九类。
其中,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这意味着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