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他犯了一个概念错误。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曾杰律师随后在微博上纠正他,“罗永浩并不是‘老赖’,只是被限制高消费”。
罗永浩的限制消费令来自丹阳市人民法院。2019年9月24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日内向原告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05991.6元。但是锤子科技并未履行给付义务,因此法院对公司及其法人、实控人等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曾杰律师指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可以查到罗永浩确实是被列入了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但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限制消费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何区别?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 简称ATC)主任窦雍岗律师早前曾对新浪法问指出,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都是为了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限制高消费不一定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会被限制高消费。
详细而言,曾杰律师解释道,“被限制高消费,是指只要无法履行民事判决,法院无法执行时,就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因此,在民事案件中,这类情形出现很正常,无法履行,是没有(暂时)能力履行,罗永浩就是此种情形,而不是他拒绝履行。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明明可以还钱,就是不还,那就是有失信行为,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比较典型的就是乐视贾跃亭,贾跃亭就被多次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因为何,很简单,其不仅没有履行判决义务,而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这就是典型的失信行为,因此就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