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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出首例男性保护令 男人也会是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

[2019-11-26 16:04:00] 来源:温州晚报 编辑:未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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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真是一份别样的申请,申请法院“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日前,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改人们原有的家庭暴力中受害人都是女人的印象。

  四、公安机关作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效力如何把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时,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申请人提交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可视为达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明标准,人民法院一般应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足以推翻家庭暴力告诫书的除外。

  五、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申请复议期限的起算点应如何判断?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自作出之日起计算。人身安全保护令自送达被申请人之日起对其发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期限自送达之日起计算。

  六、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限或者增加、变更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的,是否作为新案处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原案已审结。申请人申请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限或者增加、变更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的,应作为新案处理,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后作出裁定。

  七、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限可否多次延长?

  根据具体案情,确有延长需要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限可以多次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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