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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总理对于反腐的态度 朱镕基被称“阎王爷”

[2015-11-11 09:27:57] 来源:搜狐新闻 编辑:海章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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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李克强出席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就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报告。据媒体报道,李克强不念稿,对政协常委的犀利提问不回避。

  朱镕基 :“我从来不吓唬老百姓,只吓唬贪官”

  注意到,在媒体公开报道的新闻素材中,有关朱镕基的反腐言论传播得相对较多。

  1998年3月17日,朱镕基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国务院总理。在3月19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说,这次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我委以重任,我感到任务艰巨,怕辜负人民对我的期望。但是,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也成了他最为经典的“总理开场白”。

  2000年3月15日,朱镕基会见了前来采访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在回答记者有关“您希望中国人民在您离任之后最记得您的到底是哪个方面?”的问题时,朱镕基这样回答:我自己所做的工作是有限的。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以后,全国人民能说一句,他是一个清官,不是贪官,我就很满意了。如果他们再慷慨一点,说朱镕基还是办了一点实事,我就谢天谢地了。

  北京原市委书记陈希同于1998年7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据媒体报道,当时在总理任上的朱镕基也曾谈到此案,他表示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

  在2000年的总理记者会上,朱镕基曾表示我从来不吓唬老百姓,只吓唬贪官。注意到,早在到中央工作前,任职上海的朱镕基就被称为是“腐败分子的阎王爷”。据媒体报道,仅1988年一年,报请查处的委办局干部达29名,上海出现了多年未见的贪官前往自首的情形。

  李鹏 :“查大案,是反腐败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

  发现,在李鹏任总理期间,国务院有关反腐败召开的会议叫“反腐败工作会议”。

  1996年2月6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反腐败工作会议。李鹏说,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这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

  1996年3月12日,李鹏接受了《瞭望》杂志专访,话题集中于腐败问题。在此次专访中,李鹏也分析了腐败产生的原因:政府部门中有不少是掌管人、财、物和项目审批大权的人,在体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政治不坚定、思想不健康的人就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经不起新的糖衣炮弹的袭击,产生腐败问题。

  也是在这次专访中,李鹏也对高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一些要求:省、部级以上干部要带头作表率,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仅自己廉洁自律,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管好班子成员,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地区、部门发生严重腐败问题,属官僚主义和渎职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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