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发布案情播报,称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申请执行某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已和解解决。
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剩余款项支付期限尚未届满,因此,该院未采取限制出境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