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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错是好事么?女子结婚证写错字无法离婚

[2015-11-16 18:59:49] 来源:中新网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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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梁兰是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的一名普通妇女,曾用名为梁礼祝,结婚证上的名字却被登记成了梁祝。就是这个差错,让她至今在婚姻中进退不得。梁兰叹道:“这一切都只怪当初结婚证弄错了一个字。”

离婚证

  陈洋在起诉状上称,自己和梁兰1997年曾在福建务工,没有结婚证办不了暂住证。陈洋父亲得知后,在老家托熟人关系,在陈洋和梁兰均未在场的情况下,找到庙安乡民政办的老张办理了一套所谓的“结婚证”。据此,陈洋认为,庙安乡民政办在办理该结婚证时,程序存在瑕疵,并且严重违法。

  登记结婚工作人员已离世

  档案不知所终

  梁兰说结婚证是1995年由丈夫独自一人办理,陈洋却说结婚证是父亲托关系办理的,两人都没在场。那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应该知道真相。庙安乡政府服务中心一位负责民政工作的罗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为梁兰和陈洋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姓张,已去世多年,并且由于张某的工作失误,造成很多之前的档案已经丢失,目前通过电脑只能查到2004年~2011年的婚姻登记情况,也就是说,梁兰的婚姻登记情况已无法查询。

  庙安乡党委书记李海达介绍,乡政府也无法为梁兰出具证明“梁礼祝”和结婚证上的“梁祝”为同一人的证明。“我个人建议梁兰去联系宣汉县民政局,然后民政局、乡政府和法院,几方一起协商怎么解决。”

  一点疑问

  为啥丈夫婚姻状况已是“离婚”

  从梁兰提供的材料中,成都商报记者还发现了一份陈洋和向娟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盖有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印章。令人疑惑的是,陈洋的信息中,在婚姻状况一栏标注着“离婚”。

  陈洋的离婚诉讼明明被法院驳回,且梁兰的户籍信息中仍然是已婚,陈洋怎么变成了离婚?和谁离婚?记者联系了宣汉县民政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事情复杂,建议周一到局里详细了解。

  随后,记者再次拨通了该局一名副局长的电话进行咨询,但对方称已经没有负责该工作,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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