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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公司规定员工餐桌留残渣被发现两次即解

[2015-11-21 19:11:07]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何亮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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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员工的一些不文明行为确实会影响公司形象,但是如果靠高额罚款以及解聘来制止这些行为,是否太过任性了呢?

  “为提升公司形象”

  为此,记者联系上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行为规范和要求贯彻实施的通知确实是公司下发的,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提升公司的形象,“之前公司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有员工当着客户的面在地毯上吐了一口痰,客户直言我们的员工素质很差,怀疑我们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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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记者提出员工质疑处罚过于严厉时,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持反对意见的员工较多,公司听取了员工的一些意见,具体的规范条款已经做了适当的修改,但具体的修改内容不便对外透露。

  11月20日下午,陈江告诉记者,规定基本未做修改,只是下调了一点罚款的金额,其它规定并未改动,依旧强制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

  劳动部门: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1月20日,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台的这份员工基本行为规范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是无效的。单位或公司并非行政执法部门,没有权利随意处罚员工,即便是公司对违纪员工进行罚款,最严格的处理是罚金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而且,没有正当的理由,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此为由对违反了这些规定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提起劳动赔偿或者申请恢复劳动关系。”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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