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需选择计息方式
截至4月4日,封闭式预期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已降至4.2%,相较而言,已与三年期大额存单利率相近。尽管起存门槛较高,需在20万以上,但较高的收益率,与保本保息的特点依然令大额存单获得了不少稳健型投资者的青睐。
另一方面,对于高息大额存单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差的不足,亦有不少银行给出解决方案,如按月付息等。目前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都开通了按月付息的功能。以华夏银行2019年第二十八期个人大额存单(按月付息)为例,产品认购起点为20万元,产品期限为三年,发行利率4.18%。
存入次月起付息,付息日为存入日对应日期。对于现金流要求较高,或希望将利息作为基本生活金补充的投资者而言,无疑提供了新的选择。
需要留意的是,按月付息的大额存单产品利率普遍略低于一次性到期付息产品。不过,业内人士提醒,两者实际利率差异有限。“按月付息的大额存单,利息到账后可以进行投资,如购买货币基金等,最终实际综合利率会高于发行利率。”
此外,部分大额存单产品还具有可转让、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功能。其中,可转让大额存单产品多为5年期、3年期的长期限产品,转让方持有产品满7个自然日即可发起转让,并支持跨行转让,产品转让价格由转让方自行确定。
业内人士提醒,一般情况下,大额存单产品“按月付息”和“可转让”两者不可兼得。如果是到期一次性付息的,未到期前可以转让。但如果是按月付息产品,则不支持转让,也不支持提前支取。需要投资者提前确认资金需求,并予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