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研究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
综合运用多种工具,抓好支小再贷款等政策落实。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民办养老机构,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
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
兴业证券指出,我国老龄化程度加剧已是事实。老龄人口增速超过全国人口增速,且在未来30 年内将有较快增长,新中国成立后首个生育高峰群体将退休进入养老。
同期,受计划生育效应影响,青壮年人口规模相较减少,老年抚养比增加。“四二一”形式的家庭结构和空巢老人的普遍现象表明,传统家庭赡养的模式正在面临较大压力,社会养老价值开始凸显。同时,国家政策密集出台,利好养老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