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动汽车能耗领域:结合中国工况及乘用车第五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的研究成果,完成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混合动力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技术条件等标准的征求意见,开展增程式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标准的预研工作。
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领域:完成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标准的技术审查,加强低温起动性能、能量消耗量及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等标准的试验验证,加快车载氢系统、加氢口、加氢枪、加氢通信协议等标准的制修订,开展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标准的预研工作。
4.充电设施及加氢系统领域:完成传导式车载充电机、充电耦合系统电磁兼容等标准的技术审查,启动无线充电系统及互作性、车辆传导放电要求等标准的制定。基于对大功率传导充电技术的研究,推进充电连接装置通用要求、电动客车接触式充电系统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完成动力电池的材料回收要求、包装运输规范、拆卸要求、梯次利用要求等标准的报批工作,完成汽车用废旧动力单体电池拆解技术规范的技术审查,加快推进放电规范和梯次利用产品标识等标准的制定,开展回收拆解指导手册和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等标准的预研和立项工作。
三、强化国际参与,提升国际影响力
1.深入参与全球技术法规制定。履行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框架下的电动汽车安全(EVS)、电动汽车与环境(EVE)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HFCV)等法规制定工作组副主 席职责,继续深入参与电动汽车安全第二阶段、混合动力汽车功率测试方法等全球技术法规的研究与验证工作,组织并承办好第六次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工作组会议。
2.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系统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框架下电动汽车国际标准的制定和协调工作,积极组织召开国际标准注册专家会议,组织研提国际标准提案,不断加大我国在电动汽车传导充电、无线充电机以及电动摩托车等相关国际标准的参与力度。
3.持续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已经建立的中欧、中德、中法、中日等双边合作机制以及APEC、“一带一路”等多边交流平台,继续加强在电动汽车安全、能耗、关键部件及充电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和测试验证工作,支撑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法规的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