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推出奖励式垃圾分类措施,再次将垃圾分类这一话题送上了热搜榜。而相较于上海的“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条例”的严苛,深圳推行的措施简直像春风拂面那般“温柔”。
据了解,在新一期政府公报中,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分别给予激励,并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在这其中,《办法》显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补助资金由深圳市各区财政和市财政共同保障。深圳市各区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其中深圳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最高限额为3125万元。此外,深圳市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而需要指出的是,《办法》是将激励对象分为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4类。针对家庭、个人、住宅区,限定名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则不限定名额。而在推行的过程中,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深圳市各区将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
每年最高补助为共6250万元资金,在推行的过程中可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深圳要么是不出手,一出手就干票大的。而不难看出的是,随着深圳垃圾分类的推行,由垃圾分类衍生而来市场空间又更大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