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债发行计划,定于2019年5月10日至19日发行2019年第三、四期凭证式国债。第三期3年期,票面年利率4%;第四期5年期,票面年利率4.27%。发行期最后一天(即5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发行期内若遇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按利率调整前后实际发行数量分段计息。
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7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4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49%计息;
第四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9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4.05%计息。投资者可到网点柜台办理提前兑取,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
购买渠道:建行北京分行营业网点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