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豁免主要是为了解决长期险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期间,丧失缴费能力的问题。
被保人或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若有轻症、重疾、全残、身故等其中一种或几种情况,可以豁免后续所有的保费。
也就是说以后不用再交保费了,但是保险责任依旧有效。
保险豁免分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
大多数包含轻症的重疾险都是自带被保险人豁免的,
对于投保人豁免,一般需要额外附加。
被保险人豁免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罹患疾病,达到豁免条件,比如得了轻症,那么对于此后的保险费用,可以不用在缴纳了。
自己给自己投保,只需要附加被保人豁免,不需要附加投保人豁免。
附加被保人豁免,自己得了轻症之后,不用在交保费,但是重疾的保障依然有效。
如果自己患了重疾,保险公司赔付之后,保险合同就结束了,当然不需要再有重疾豁免保费。
投保人豁免
如果投保险人达到豁免条件,那么对于此后的保险费用,可以不用在缴纳。
投保人豁免常见的情况有:父母为孩子投保、夫妻之间互相投保。
父母为孩子投保:
如果父母不幸罹患大病,家庭失去了生活收入,作为孩子,如果要支付高额的保险费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此时投保人豁免就有了存在的意义。
夫妻互相投保:
夫妻互保不是说,不是买了一份保险保障了两个人,而是夫妻之间互相给对方投保。
夫妻互保,如果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只要夫妻双方只要其中一人达到豁免条件,那么双方的保费都可以不用再缴纳。
举个例子:
老公和老婆互相为对方投保,
如果老公不幸罹患轻症,老公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自然是不需要缴纳后续保费;
同时老公作为老婆的投保人,老婆也可以豁免后续的保费。
缴费期越长,保费越高的保险产品,越需要豁免功能。
如果有一款重疾险,没有保费豁免,但是又特别适合自己,
不要因为没有豁免,就不投保了,能附加豁免是最好,但是毕竟保障比豁免保费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