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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过的保险公司,卖的保险就不靠谱?

[2018-08-07 10:45:00] 来源:她理财网 编辑:小小小豆丁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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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互联网保险的普及,人们在手机上买保险越来越方便,填个信息,一键支付就搞定。对于几十或几百元的短期保险产品,可能觉得适合自己,保障不错,不假思索的就下单支付;但是对于那些500元以上或是...

随着互联网保险的普及,人们在手机上买保险越来越方便,填个信息,一键支付就搞定。

对于几十或几百元的短期保险产品,可能觉得适合自己,保障不错,不假思索的就下单支付;

但是对于那些500元以上或是过千过万的保险产品,支付门槛可就没那么低了,往往会犹豫很久,谨慎下单。

谨慎投保这种行为,是值得提倡的,毕竟保险也是金融类产品,比较专业复杂,只有弄清楚每项责任与义务,日后理赔时,才能避免纠纷。

但有些顾虑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却对产品的选择、购买的决心有着重要影响。那就是保险公司品牌和保障的顾虑,担心没听过的小保险公司,万一倒闭了,买的保险就没人管了。

其实,这是对保险公司很大的误解。在中国,保险公司是不存在倒闭的,就算是它想倒闭,那国家也不会允许,所以如果有这个疑问,读完下面的内容,肯定会放一百二十个心:

 

一、你觉得它很小,其实背后有大佬

 

很多人以没听说过保险公司的名字或是在当地有无分支机构来判断企业的大小,其实这种主观印象的判断比较片面。在国内,银保监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就有上百家,就算从事保险行业的人也不一定所有的公司都听说过,何况是普通保险用户。

 

要知道,设立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门槛还是很高的,首先就要满足《保险法》中的设立条件。

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光有2亿元的注册门槛还不够。第六十八条还规定了股东的要求:(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这两条内容就意味着,设立保险公司,不光能拿的出钱,自己的公司也要能持续挣钱,所以一般保险公司背后的股东,要么就是盈利良好的国企,要么就是国际老牌的保险公司,再或者是资本雄厚的大企业。

 

所以很多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没有大面积铺设代理人,没有广告宣传,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就导致很多用户没有听过它们的名字,觉得它们很小,感觉不靠谱。

其实想详细了解一下,到公司官网查查背后股东,说不定就是好多耳熟能详的大企业的合体。

 

二、资金有保障,保守运营风险小

 

不仅保险公司准入门槛高,对于保险经营更是高标准严要求。

 

刚成立就要未雨绸缪,做出最坏打算,提取保证金,为日后清算做准备。《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开始经营保险业务后,收上来的保费也不能乱花,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就是保证保险公司日后能履行对被保人或受益人的承诺,理赔时可以顺利支付保额。

 

不光如此,保险公司还应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以应对日后发生的重大事件。第一百条: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

(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各种资金保障要求,还怕保险公司履行不了保险责任?

 

三、破产也有接管人,国家是最坚实后盾

 

凡事都要想到最坏的打算,虽然做了这么多防范措施,但如果保险公司真的经营不善,破产了,那可怎么办?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解释一下,寿险公司不能解散,就算是破产,也会由其他保险公司来入驻,继续承接业务。如果真的是负债太多,没人愿意来,会直接动用保障基金来填补漏洞,最后国家再指定其他人寿公司来接管破产公司的保险业务,维护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举个最鲜明的例子——安邦保险集团。今年2月份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起诉,随后安邦集团便被接管,保险保障基金直接向安邦集团增资608.04亿元,使得安邦一切保险经营平稳持续,对于保险用户来说,没有感受到任何波动和危机。这就是国家的力量。

 

所以,国家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目的就是要保障每一个保民的合法权益,请打消保险公司因倒闭而不能履行保险义务的顾虑吧,因为,那是不存在的。无论大公司也好,公司也摆,只要他们的产品适合自己,就可以放心大胆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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