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2019年新增财政补助标准的一半(15元)用于增加大病保险筹资,达到每人每年70元。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60%,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每增加5万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达70%。同时,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统一按最高比例支付,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