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可能要涨价了,解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3号《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第6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种文件看起来很枯燥,必须一字一句的揣测圣意,赵小姐作为资深保险爱好者,带着大家一起解读一些这个文件吧
1、长期健康险等待期至少15天,比之前10天长了五天。
一年期意外险没有的犹豫期,又简单又便宜,不需要犹豫。
一般的寿险理财险,相对简单,所以只要10天犹豫期。
健康险真的是一个疾病就能把我们搞晕,更何况几十种呢,所以最短犹豫期也延长到了15天,我觉得站在咱们投保人的角度,是好事。
2、不能乱用遗传数据
现在人走在大街上就像是一个透明人,各种数据被各种泄漏,当然也包括健康和遗传数据,但这些即使保险公司拿到了,也只能看看,不能用来区别定价,但是保险公司可以风控你呀,不能区别定价,但是可以不叫你买呀。
所以我觉得这一点还是没有从本质上限制保险公司滥用数据,不够好
3、医疗险有可能突破一年期的限制,长期医疗险可期待了
一直以来市面上都没有长期医疗保险,投保人很需要,保险公司不敢卖,就是觉得未来风险不确定很高,怕亏钱。监管这次说长期医疗未来可以调整费率。但触发条件需要符合监管的要求。不知道谁会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赵小姐还是很期待的,如果有终身百万医疗我可能会第一时间下手,前提是价格不太贵。
4、疾病和治疗都要与时俱进
我把这两条合在一起说了,22条说的是医疗险要尊重被保险人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23条说的是疾病诊断标准要复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
我大胆的假设一下现在良性脑肿瘤的定义是这样子的
第一条,开颅手术才算良性脑肿瘤,也许20年后会有一种新的医疗技术,用一种不是是什么射线的先进手段,对于太阳穴biubiubiu脑肿瘤就切除了变成液体从耳朵就流出来了。脑肿瘤就好了。而且这个技术已经普遍使用哦了
保险公司是不能以没有开颅手术来拒绝理赔的。当然这只是我的假设。不过也不是不可能实现,大清皇帝也没想到他们闻风丧胆的天花,我们21世纪的人类可以通过一颗糖丸就解决了
那为什么我会说可能重疾险要涨价了呢?
因为这是对保险公司及其不利的,会造成更多的理赔的,所以我要把这些潜在的理赔金额都算到现在的保险费里面。
还有就是业界不止一次再说监管要调整《疾病定义》
毕竟现行的疾病定义还是十多年前的。
5、鼓励线上理赔
本来嘛,打开手机属于几项信息,上传几张照片就能解决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去保险公司网点办理呢?也不知道这条能不能解开很多同学“我们县/市/省要有分公司的执念”。水电费现在都往上交了好不好。
6、基因检测什么不能作为核保条件,
但是我前面说了,可以作为拒保条件,所以约束力不够,还应加强
7、买多了医疗险真没用,又不能陪钱
类似功能的医疗费用报销保险最多两份,多了也报销不了
8、坐等看那些终身重疾附加一年起非保证医疗险的产品怎么办 ,那些福,那些树、那些碌……
不想多说,就想笑一会,关于这个办法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