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好财2月22日讯
为了推进2019年光伏政策的尽快出台,同时保障政策考虑各方意见,本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和国家能源局组织了密集的政策讨论,截至目前已经召开了3次会议。
2月21日下午,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以下简称光伏专委会)发文称,从前光伏市场管理的老办法是“定规模、分指标”,而从今年开始则采用在能源变革占比约束性条件下、调整“十三五”五年规划总目标的指导下、财政已收定支的盘子下,更多利用市场竞争配置和竞价的办法,由市场决定建设规模。
记者注意到,根据目前的进展,最迟在3月底,2019年光伏新政便会出台。不过,在一些具体问题讨论上,现阶段业内仍然存在不少争议,比如对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是否要参与招标竞价,目前尚无共识,需后续研究明确。
电价政策延续调整
光伏专委会披露,2019年光伏新政的总体思路是:光伏市场分为有补贴市场和无补贴市场,无补贴的平价项目按照1月18日19号文件执行;有补贴市场则通过市场机制实施竞价,确定项目。
光伏专委会方面指出,2019年光伏政策落实需兼顾“几个主体和约束条件”。具体来看,首先是兼顾国家财政补贴的盘子大小;其次则由发改委价格司定出电价上限、招标电价上限,国家能源局制定竞争规则,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企业自行制定补贴强度,通过全国竞价中的下降额度排序确定中标业主和中标电价;
再次,则是由市场确定补贴和建设规模,这意味着平均补贴水平低,则建设规模大;最后,由电网确定消纳上限,意味着申报和中标项目需由电网确认消纳。
“从上述(内容)来看,2019年光伏市场需统筹三方面关系:一是与电网消纳的关系,不能再产生新的弃光限电;二是与能源转型目标的关系,要确保市场规模和产业稳健及我国中长期新能源占比目标的实现;三是与财政补贴实力的关系,不能再走一边发展一边欠债的老路。”光伏专委会方面表示。
此外,记者了解到,经过多轮征求意见,2019年的光伏电价政策延续调整,最近正在准备的工作是通过相应机制研究产业平均成本、合理收益率,确定招标价格上限指导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