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光伏发电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出台在即。2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表示,此前国家能源局的工作主要是“定规模、分指标”,目前看来这个方法已经不再适用。
新政策下,建设规模指标的概念或不复存在,市场导向、竞争配置的政策即将来临。
李创军表示,2019年的光伏发电管理政策的出台要有两个前提:价格要明确,财政补贴要明确。
目前,政策的基本思路已经确定: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能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市场解决不了的、需要政府调节的也要使用市场化手段;
二是要竞争配置,享受补贴的要竞争配置,坚持电价竞争机制,各省指标规模的配置也要使用竞争的手段;
三是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实施不同政策,比如将新老项目分类,目前特高压外送通道规模已经确定,示范基地张家口先前的政策依旧有效;
四是要稳中求进,今年的建设规模不会低于2018年,在稳定的基础上要有所增长,保证产业可持续发展。
在这一基础思路下,遵循六个“定”:
财政部定补贴盘子、发改委定价格上限、能源局定竞争规则(地方组织项目,国家进行排序 )、企业定补贴强度、市场定建设规模(主要是指有补贴的项目)、电网定消纳的上限;
同时,要统筹好三个关系:
和电网消纳能力的关系;和能源转型目标(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关系;和财政补贴实力的关系,不能走“边发展边欠账”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