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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放大招了”,不给休假不评优

[2015-08-08 10:51:25]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李树柳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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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五提带薪休假制度,引发了大量关注,针对带薪休假的落实,政府终于出大招了,将带薪休假和企业考核,评优挂钩,让休假“强制性”。

  今年以来,中国高层多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为推进政策落实,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细则。但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这是制度善意还是矫枉过正,引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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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出台“硬规定” 促带薪休假落实

  针对带薪休假落实问题,近期,包括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在内的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放大招了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

  4月初,哈尔滨发布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

  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

  6月,北京发布《北京市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鼓励用人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切实保障其休闲权利;

  7月1日至8月14日,北京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

  同时中新网记者也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

  其中,兰州发布的新规中强调,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

  另外,兰州市人社局方面介绍,今后,兰州市政府将把带薪休假情况,作为年终对各部门单位考核的参考,并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带薪休假落到实处。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期也表示要“强推”休假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在7月下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下一步,广西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年休假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将上一年度落实年休假情况和本年度休假计划报同级人社部门,力争应休尽休;广西总工会要求将年休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评优评先条件,在开展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强优企业等评优评先活动时,严格审核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对不执行年休假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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