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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放大招了”,不给休假不评优

[2015-08-08 10:51:25]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李树柳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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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五提带薪休假制度,引发了大量关注,针对带薪休假的落实,政府终于出大招了,将带薪休假和企业考核,评优挂钩,让休假“强制性”。

  休假与评优挂钩 “强制性”引争论

带薪休假,国务院,劳模

  一方面,人们对于落实“带薪休假”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而另一方面,让休假趋于“强制性”,与考核、评优等挂钩,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有评论认为,将企业荣誉评选与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捆绑”在一起,并且还是“一票否决”,这对于促进企业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无疑很具有“冲击力”。

  针对休假与个人评优挂钩的举措,有网友发表评论称,“那些拼命加班的劳模,该好好休息了!”

  但也有人对此产生质疑,“是不是不按规定休假,就不能评上劳模了?”

带薪休假,国务院,劳模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有评论据此指出,按照条例规定,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不休假,是法律所允许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地方没有权利剥夺此类劳动者评优评先的权利,地方规定不能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相冲突。在实际执行中,“不休假当不了劳模”这样的规定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休假与评优挂钩具有制度善意,但同时这一规定也面临着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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