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中国交通运输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通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推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效实施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邮政局与伊朗邮政局、匈牙利国际发展部、巴基斯坦邮政局签署《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加强邮政和快递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八)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九)中国应急管理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中国国家监委与菲律宾、泰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一)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签署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二)中国商务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在埃塞俄比亚、斯里兰卡的可再生能源三方合作项目协议,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设立贸易畅通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与捷克工贸部签署关于相互设立贸易促进机构的备忘录,与智利外交部签署关于建立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三)中国商务部与缅甸投资和对外经济关系部签署关于编制中缅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2019-2023年合作计划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四)中国财政部与日本国金融厅、日本国注册会计审计监管委员会,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签署审计监管合作文件,加强跨境审计监管合作。
(二十五)中国银保监会与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塞尔维亚国家银行、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金融服务局、毛里求斯银行、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局等国金融监管当局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六)中国科技部与奥地利交通、创新和技术部,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墨西哥能源部,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署,希腊教育、研究与宗教事务部,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签署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文件,与乌兹别克斯坦科学技术署、乌拉圭教育文化部、南非科技部、以色列科技部、马耳他科学技术理事会、印尼研究技术与高等教育部签署成立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合作文件。
(二十七)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巴西科技、创新和通信部,智利交通通信部,卢旺达信息通信技术和创新部签署工业和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文件。
(二十八)中国海关总署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柬埔寨海关与消费税总署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与俄罗斯海关署、哈萨克斯坦财政部、白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蒙古国海关总局签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相关文件。
(二十九)中国国家能源局与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保加利亚能源部签署能源领域合作文件。
(三十)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联合国外空司签署关于“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意向的宣言。
(三十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哥拉财政部、白俄罗斯财政部签署关于开展授信合作的协议文件。
(三十二)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际电信联盟签署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项下数字领域合作以促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
(三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穗银行、渣打银行等同业机构签署“一带一路”项下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
(三十四)中国水利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协同合作推进小水电国际标准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十五)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沙特阿拉伯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的行动计划(2019-2021)。中俄民机标准协调工作组共同签署中俄民机标准互认目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意大利农业机械化委员会签署协议备忘录。
(三十六)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框架协议。
(三十七)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丝路国际智库网络54家国际成员和伙伴共同通过《关于推进丝路国际智库网络发展的三年工作计划(20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