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老挝科技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波兰专利局、匈牙利知识产权局、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等49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
(九)中国与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阿富汗、玻利维亚、赤道几内亚、伊拉克、科威特、老挝、马耳他、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苏丹、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委内瑞拉、冈比亚、佛得角、刚果(布)、蒙古国、苏里南、汤加、柬埔寨、乍得、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匈牙利等28个国家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与联合国人居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组织亚太区、欧洲城市联盟、能源基金会等机构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
(十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与欧盟、意大利、新加坡、俄罗斯、比利时、墨西哥、马来西亚、波兰、保加利亚、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
(十二)中国地震局与亚美尼亚、蒙古国、俄罗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亚洲地震委员会、非洲地震委员会等1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合作机制。
(十三)中国海关总署倡议实施“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简称‘关铁通’)”。
(十四)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中国-拉美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
(十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并发布《长沙倡议》。
(十六)中国科学院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比利时皇家海外科学院、保加利亚科学院、智利大学、哈萨克斯坦科学院、吉尔吉斯斯坦科学院、奥克兰大学、巴基斯坦科学院、俄罗斯科学院、斯里兰卡佩拉德尼亚大学、泰国科技发展署、欧洲科学与艺术院等37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
(十七)中国国家博物馆与俄罗斯、英国、意大利、阿塞拜疆、埃塞俄比亚等33个国家和地区的157家博物馆或研究所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并签署《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展览合作框架协议》。
(十八)中国国家图书馆与蒙古国、新加坡、文莱、塔吉克斯坦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成都倡议》。
(十九)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与克罗地亚、保加利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等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9个艺术节和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并发布《2018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合作计划》。
(二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欧盟、日本、菲律宾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06家剧院、文化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共同发展倡议》。
(二十一)中国美术馆与俄罗斯、韩国、希腊、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越南、斯里兰卡、乌克兰、立陶宛、保加利亚、孟加拉国、匈牙利、土耳其、摩尔多瓦、亚美尼亚、波兰等18个国家的21家美术馆和重点美术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
(二十二)中国有关智库与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保加利亚“一带一路”全国联合会、非洲经济转型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韩国“一带一路”研究院、俄罗斯瓦尔代俱乐部、美国哈佛大学艾什中心等智库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
(二十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出版商、学术机构和专业团体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合作体,与有关国家共同组建“一带一路”纪录片学术共同体。人民日报社与有关国家媒体共同建设“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评选国际传播“丝路”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