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律法规
天津: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6月1日起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自2019年6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和义务兵)、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天津市所有线路的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
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向司乘人员出示有效证件;乘坐城市轨道交通时需先凭有效证件向客服工作人员换取有效车票,再通过闸机实现免费乘车。
有效证件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的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
上海6月1日起上调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上海人社部门近日宣布,根据最新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上海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通知要求,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通知明确,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