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下放户口
迁入城区、城镇审批权限
除“往年漏登补录”审批外,其他户口迁入一律实行派出所窗口“一门办、即时办”。推行“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电子常表”“电子签名”等应用,加强全过程监管。
明确落户登记地址
购买房屋直接在房屋地址落户;租房居住的,在社区公共集体户落户;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等可直接在各县市区人才中心落户。严禁城镇居民户迁入社区公共集体户(因拆迁无房产者除外)、未满十八周岁人员单独立户。
出台人才落户激励措施
对毕业5年以内首次在宜就业创业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一季度一发放,最多发放36个月。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对毕业5年内来宜就业创业、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周边商品房价的8-9折购买“安转商”住房(博士研究生享受8折,硕士研究生享受8.5折,本科生及以下享受9折优惠)。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以内首次在宜创业就业,并在市场上租房(经备案的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的,按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每人每月420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大学毕业生(含高职)每人每月250元标准享受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一季度一发放,最多发放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