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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补助更进一步,最高月补达两千

[2015-09-06 17:21:34] 来源:转载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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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教育部今日通过其网站公布消息,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就2014年来看,享受补助的学校达6.7万所,受益乡村教师94.9万人。

  据悉,部分实施县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较高的补助标准,一些县最高补助标准或超过了1000元,其中四川马边县最高为2000元。

  教育部就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多数省份认真抓好落实,补助覆盖面大幅提高。目前,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2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22个省份)都出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2014年,22个省份699个连片特困地区县中,已有21个省份604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县数达到86%,比2013年增加55%;享受补助学校6.7万所,受益乡村教师94.9万人。

  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16个省实现了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

  并且,中央地方加大资金投入,补助标准逐步提高。2014年,604个实施县共投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33.2亿元,比2013年增加23.2亿元,增幅为232%。中央财政相应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2.8亿元,比2013年增加10.78亿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307元,比2013年增加49元,其中500元及以上的占13%,300-500元的占46%。

  从各省政策看,湖南、四川、云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标准较高。如湖南按学校所在地情况,分为700元、500元、300元3个档次;四川要求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云南统一执行500元的标准;西藏按照地区类别等情况,从300元到950元主要分为3个档次;新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兵团平均为600元,具体由各地综合考虑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拉开档次。

  此外,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带动效应初步显现。许多省份不仅关注连片特困地区县,还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省贫县等相对艰苦边远的地区,使更多乡村教师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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