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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补助更进一步,最高月补达两千

[2015-09-06 17:21:34] 来源:转载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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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教育部今日通过其网站公布消息,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就2014年来看,享受补助的学校达6.7万所,受益乡村教师94.9万人。

  如广西补助对象除了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外,还包括其它地区的教学点;江西补助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山区、库区、湖区等地区的农村小学;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学校。

  在中央政策的引领下,江苏、山东、广东等没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省份也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对乡村教师实施补助。如广东2013年开始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2014年将标准进一步提高至人均不低于700元/月,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50%-80%。

  2013年9月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实施以来,部分地区成效突出,乡村教师安心乐教。

  部分实施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较高的补助标准,如安徽金寨县、湖南泸溪县、凤凰县,四川马边县,云南绥江县等地的最高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了1000元,其中马边县最高为2000元。由于补助标准较高,这些地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

  虽然这样的金额在一些人的眼里算不得什么,但这多少也是对乡村教师肯定与支持的更进一步。乡村教师为偏远地区带去知识的火种,他们的付出无疑是伟大的,我们也希望更多健全的福利制度能帮助到这群可敬的人,让偏远地区的孩子能得到更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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