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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落实食药安全,推“四个最严”

[2015-09-28 11:34:57]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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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十月一日就在眼前,在新食品安全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各地也未落实食品安全问题,做了不少工作。近日,第十届石龙食品药品安全与法治会议就在广州召开。四个最严可见实施力度……

  据悉,此次会议以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为契机,以食品药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主题,邀请立法机构、执法部门、专家等深入解读“四个最严”的内涵和要求,探索落实好、实践好“四个最严”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

  据介绍,石龙会议已举办10年之久,其宗旨为“合作交流、提高创新”。如今,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石龙会议将继续汇集智慧、凝聚共识,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不断前进。

  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会议提出,相比于旧法,新法规对食品安全治理所带来的改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从三个部门分段监管到一个部门统一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以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食品添加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据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制度不完善;对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食品经营业态的监管没有法律依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缺乏法律制度保障;管理手段单一,加强社会共治方面有不足。对此,新法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三是建立了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现今,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通过修改法律,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的规定,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建立最严厉的处罚制度。

  比如,大幅提高处罚额度,最高罚款可达到货值的30倍,情节严重的,可处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终身禁业,终身不能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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