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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落实食药安全,推“四个最严”

[2015-09-28 11:34:57]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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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十月一日就在眼前,在新食品安全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各地也未落实食品安全问题,做了不少工作。近日,第十届石龙食品药品安全与法治会议就在广州召开。四个最严可见实施力度……

  落实“四个最严” 严管严查严打力度将加大

  在新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的大背景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做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成为关注的焦点。

  对此,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落实“四个最严”,省食药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严管严查严打力度,特别是“行业潜规则”的打击力度,“四品一械”的抽验力度、处罚力度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方面。

  在大力打击“行业潜规则”的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查处持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通过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及时掌握持证企业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对重大违法案件的举报,及时掌握违法线索,解决发现难、取证难、调查难的问题。

  而对于加大“四品一械”的抽验力度,则组建广东省专业食品药品抽验队伍,发挥抽验检测哨兵作用。该队伍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食品药品抽样靶向命中率,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采取措施。

  此外,食品药品监督抽验信息还会第一时间公布,让公众及时掌握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情况。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也将成为监管的有力手段。比如说,一旦查实违法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中非法添加的,违反禁止性规定,存在主观故意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最高上限处罚;多次违法或抽检不合格、整改仍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或责任人一律纳入“黑名单”“曝光台”等。

  据了解,现阶段食品药品违法活动越来越隐蔽,方式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这致使查处难度加大。为了应对这一情况,加大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检法部门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双方将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检验鉴定、信息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推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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