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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习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2015-11-19 15:16:35] 来源:中新网 编辑:王春雪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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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举办职业教育的区市要给市本级财政上缴一定比例的附加费、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普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 . 5倍……11月1日起,《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正式施行。为职教经费投入撑起法律“保护伞”,青岛此举全国首创。本次立法还以“最严苛”的条款,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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