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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1年 福建高院决定再审“莆田抢劫杀人案”

[2015-12-17 07:05:24]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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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起发生于1994年1月的刑事案件,因完全依靠口供,没有任何实物证据,当事人均称遭刑讯逼供、卷宗中关键证人指纹与其本人指纹不符等问题疑点重重,多次被媒体报道披露。如今,当年被控抢劫罪的4人中,蔡金森已经刑满释放,其他三人仍在服刑……

  昨日(12月16日),福建省高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决定再审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抢劫一案。

福建高院决定再审21年前

  消息称,福建高院作出的(2014)闽刑监字第17号再审决定书认为,经复查,再审检察建议及申诉人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本案将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这是一起21年前发生在福建莆田的抢劫杀人案。如今,当年被控抢劫罪的4人中,蔡金森已经刑满释放,其他三人仍在服刑(南都2014年9月3日、2015年7月8日曾作报道)。

  蔡金森昨日上午接到福建高院的电话,让他到乡政府去拿再审决定书。法官透露案件拟在下个月再审。

  拿到再审通知书的蔡金森激动万分,他说,这是他21年来最高兴的事。其代理律师王殿学表示,这是一起没有确切物证、证人证言造假的案件,只要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改判无罪的可能性非常大。

  嫌犯称遭刑讯逼供

  这起案件发生在21年前。案件中被杀的老人叫郑金瑞,家住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案发时属莆田县忠门镇)前范村,平时独居在自家老屋,老伴住在300米之外的长子家中。

  1994年1月14日中午,郑金瑞被发现躺在床上,双手被捆,嘴被面粉袋堵住,人已死亡。

  案发后,莆田警方迅速锁定21岁的蔡金森为犯罪嫌疑人,并断定郑金瑞被杀的时间是1月13日夜间,但没有列出确切的遇害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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