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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公司千元租千亩农地 建30多栋别墅外销

[2015-12-27 19:19:00] 来源:网易网 编辑:黎黎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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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不少地方打着观光农业的名义,行房产开发之实,耕地上“长出”一片片别墅。此现象令人痛心之余,更引发质疑:这些别墅是如何躲过政府部门的监管,还是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故意“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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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按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176条有关规定处罚,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也曾发布《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严禁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针对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金地人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搞生态农业的名义租地变相开发别墅项目,北京中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国涛认为,这种行为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多个职能部门的渎职不作为,首先是规划、国土等部门的监管缺位,再是这类典型违法项目直至建成,住建部门的执法作为何在?

  就此,记者向惠济区委宣传部及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提出采访请求,截至发稿,两个月时间过去,记者几次督促,未得到任何回复。记者将在采访中收集的有关证据材料转交给惠济区检察院反渎职部门,也未收到任何答复。

  按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176条有关规定处罚,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也曾发布《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严禁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针对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金地人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搞生态农业的名义租地变相开发别墅项目,北京中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国涛认为,这种行为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多个职能部门的渎职不作为,首先是规划、国土等部门的监管缺位,再是这类典型违法项目直至建成,住建部门的执法作为何在?

  就此,记者向惠济区委宣传部及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提出采访请求,截至发稿,两个月时间过去,记者几次督促,未得到任何回复。记者将在采访中收集的有关证据材料转交给惠济区检察院反渎职部门,也未收到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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