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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带卖淫女进监区 供犯人嫖娼仅被认定违纪

[2016-01-03 06:52:35] 来源:华商报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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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知情人向记者发来了一份记录事发经过的“内部材料”,称该材料是从东乡县公安系统拿到的。材料写明,2015年5月2日晚,东乡县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长雷荣辉、民警艾清水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由雷荣辉将何良贵、女子“露露”带进了看守所。

  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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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员伙房”内,与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长私带进来的失足女青年发生了性关系,“约20分钟”。

  这一高墙电网内的丑闻,因“群众举报”案发。

  看守所内性交易 被人举报

  近日,知情人向记者发来了一份记录事发经过的“内部材料”,称该材料是从东乡县公安系统拿到的。

  材料写明,2015年5月2日晚,东乡县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长雷荣辉、民警艾清水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由雷荣辉将何良贵、女子“露露”带进了看守所。

  雷荣辉安排何良贵带“露露”到在押人员伙房去等,其进监区将何玉玲带出,何玉玲一个人单独前往伙房与“露露”约会。

  到伙房后,何玉玲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后他与“露露”在米袋上发生性行为。材料显示性行为时间约20分钟。

  在此期间,雷荣辉怕时间长有些担心,于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动作快些”,后来,何玉玲和“露露”从伙房回到收押室。

  知情人称,何良贵带失足女青年到看守所与何玉玲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被人拍下现场画面,后来进行举报,此事案发。

  知情人没有向记者提供“现场画面”的证据。该证据到底是性爱图片、性爱视频还是其他证据,尚需当地官方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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