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副所长带卖淫女进监区 供犯人嫖娼仅被认定违纪

[2016-01-03 06:52:35] 来源:华商报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近日,知情人向记者发来了一份记录事发经过的“内部材料”,称该材料是从东乡县公安系统拿到的。材料写明,2015年5月2日晚,东乡县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长雷荣辉、民警艾清水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由雷荣辉将何良贵、女子“露露”带进了看守所。

  “如果知道是卖淫人员 砍我的头也不会同意”

  雷荣辉说,经调查核实,警方确定当晚与何玉玲见面的女子“露露”是一名“失足女青年”。

  他称,自己在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了 13年,对此事 很 愧疚,他不清楚举报人是谁,听说是有人从何良贵处得知此事后进行了举报。

  雷荣辉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卖淫女子“露露”被处以(行政)拘留,何良贵仅被处以罚款。

看守所,嫖娼,卖淫,违纪,犯人

  知情人说,民警艾清水被处以行政警告,但该说法还需官方的最终确认。

  事发当天的5月2日正是双休日中的周六。雷荣辉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看守所内部的规则制度,周六周日可安排会见,但晚间不可以,他的确有违规之处。

  “如果知道她是卖淫人员,当时砍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同意。”雷荣辉说,他当晚是遭对方打“感情牌”蒙骗才做出此事的,因为自己违规,他接受组织处理。

  “买春”在押犯因开设赌场获刑

  何玉玲,1983年8月生,是东乡县小璜镇横山村源头组村民。

查看更多:看守所   嫖娼   卖淫   违纪   犯人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