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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批游客同罚:消费者无审查旅游成本义务

[2015-10-26 07:36:06] 来源:新浪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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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发生的内地游客在香港被殴致死事件,北京一旅游团参加低价港澳游要求旅行社退赔事件,“不合理低价”旅游团再度引起关注。针对屡禁不止的零、负团费旅游团及其所带来的强制购物、消费等问题,国家旅游局提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处理办法。

  一名内地游客在香港遇袭后死亡的案件引发各界高度关注。香港旅游业议会此前表示,涉事旅行团疑涉低价游。而负责接待涉事内地团的香港天马国际涉嫌与无牌内地组团社合作。据媒体报道,香港警方24日晚以涉嫌使用虚假文书的罪名拘捕了天马国际(香港)旅游的负责人。这名女子随后获准保释候查,下月上旬再向警方报到。

  新京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监管司了解到,近期媒体频繁爆出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团受骗,被强制购物等问题。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国家旅游局多次提醒游客,警惕不合理低价的旅游团,今年十一假期前,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下称意见)再次强调“不合理低价游”的危害,列出5种“不合理低价游”的行为,并给出处理意见。

  签虚假合同游客须负法律责任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提醒游客,如果在明知是不合理低价团的情况下,与旅行社签订虚假的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

  记者了解到,《旅游法》第57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各类旅游服务的安排和标准,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旅游合同是依法解决游客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的重要依据。

  国家旅游局已开通了“我要投诉举报”平台和“12301”服务热线,对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有关奖励办法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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